根据《2024年度青岛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青岛市司法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见附件),并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4年度青岛市司法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成绩不低于45分。
二、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存在违规违纪、缺考科目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审查时间:2024年1月23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
审查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2号甲帝威国际大厦3楼会议室。
四、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进入面试前,考生须向招录机关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1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以及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2.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3.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退役军人或者高校毕业生士兵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户口簿和退役军人证明。
4.报考青岛市司法局政府法制职位的,需提供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证书(A证)。报考者在报名前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可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合格记录。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要由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劳工)部门出具。
6.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报考者应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未参加相关资格(资质)考试和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者应当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资格(资质)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7.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或相关失业承诺;本人与报名登记表上填写工作单位之间属临时用工,且现已辞职的,或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相关失业承诺;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
青岛市司法局咨询电话:0532-81608759
青岛监狱咨询电话:0532-81152080
北墅监狱咨询电话:0532-83487022
附件:2024年度青岛市司法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青岛市司法局
2024年1月18日
http://qdsf.qingdao.gov.cn/tzgg/202401/t20240119_779913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