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7月12日17:30,共有40人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或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按照《2015年滨州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2015年滨州市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公告》“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的规定,经研究,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36人进入面试(同一报考职位中,与递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分数相同的,同时递补进入面试)。递补名单附后。
请递补人员于2015年7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30-17:30到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楼会议室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按照《2015年滨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和资格审查公告》要求执行。
资格审查的的报考人员,发放张贴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面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递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未在7月14日下午17:30前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为:7月17日-7月20日
咨询电话:3162973 3162280
附件:2015年滨州市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递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