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精神,结合工作需要,拟于近期组织省体育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初级教练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省乒乓球运动管理中心:省体育局直属训练单位,负责我省乒乓球项目的业务指导、运动员注册管理、组织参赛活动及市场开发等。
(二)省运动员康复中心:省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承担我省专业运动员的伤病防治和康复、医务监督以及参赛的医疗保障工作。
二、岗位和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1名初级教练员、1名高级运动医学研究人员,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共拟招聘2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备承担岗位所需的身体素质;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15日内,应聘人员到各招聘单位报名。报名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初级教练员岗位的还需提供中国乒协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证书及国家一级裁判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属在职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有本人签名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及3张2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报名地点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提交、填写有关材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批准,初级教练员、高级运动医学研究人员岗位的考试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业务水平、实际操作、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总分100分,如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体检、考核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当场公布。
(四)体检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等额组织体检、考核。对如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组织体检考核。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查阅应聘人员档案、考察谈话、岗位见习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束后,各招聘单位出具书面考核意见,报省体育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聘用
对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报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履行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方式
省乒乓球运动管理中心,联系人:李萌,联系电话:0531-89657888;
省运动员康复中心,联系人:张娜,联系电话:0531-89657606。
六、其他
(一)根据我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有关政策和规定,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省体育局系统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二)省体育局事业单位初级教练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体育局
201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