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苑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是由西苑街道办事处举办的一所公办幼儿园,地处小城故事.天东家园小区。现根据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聘任制教职工。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聘任制教职工共20人,其中教师13人,保育员3人,食堂工作人员3人(主厨1人,帮厨2人),校医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3.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专业要求
1.教师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具有幼儿教师资格;或具有其他教师资格,但必须同时具有八项基本功证(招聘后可参加8月份的考试获得,如考试不过关,取消录取资格);
(3)学前教育类、艺术类毕业生,暂无教师资格证的,录用后必须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若一年内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解除聘任合同;
(4)年龄:22—37周岁(1976 年8月 31 日—1991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2.主厨
(1)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具有厨师证;
(2)年龄:22-45周岁(1968年8月31日—1991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3.厨房帮厨人员
(1)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会做面点,干净利落;
(2)年龄:22-45周岁(1968年8月31日—1991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4.保育员
(1)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能够吃苦耐劳;
(2)年龄:22-45周岁(1968年8月31日—1991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5.校医
(1)中等以上卫生学校毕业,有医师或护士资格证,具有医师资格证者优先;
(2)年龄:22-45周岁(1968年8月31日—1991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5日-8月8日, 每天8: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威海经区西苑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威海汽车站南500米左右,青岛路西)。
(三)报名办法:报考者本人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表。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本人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背面写姓名,性别、联系电话)。还应准备如下材料:
1.应聘教师岗位
在职教师: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基本功证书、个人自荐材料和各类获奖证书。所有材料均需出具原件、复印件各1份;
毕业生: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普通话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毕业生推荐表、基本功证书、个人自荐材料和各类获奖证书。所有材料均需出具原件、复印件各1份;
2.其他应聘岗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应专业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1.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考生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的始终,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2.审核材料后确定报考资格,参加统一招聘考试(手机保持畅通),并于8月9日到西苑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安排
(一)教师
1.时间:8月10日。
2.考试内容及方式
(1)笔试(20分)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心理学知识。
(2)专业考试(60分)
专业考试采取模拟讲课、专业技能考试的方式进行。
①弹唱(10分)——自备歌曲1首, 边弹边唱;
②绘画(10分)——半小时内当场完成命题画1幅(彩笔自备);
③舞蹈(10分)——自选一段舞蹈;
④模拟讲课(30分)——考试方法:试讲人员抽签确定试讲顺序;内容:自己准备一节幼儿教学活动,试讲不超过5分钟。
(3)面试(20分)
采取现场问答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师表形象、表达和应变能力等。
(二)医务、厨师人员、保育员
1.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2.考试方式:面试。
(三)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现场答辩成绩,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食堂工作人员、保育员、校医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报考人员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结束后,依据岗位招聘计划,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出现2人以上总成绩相同,则教师按专业考试成绩顺序确定,其他岗位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体检和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由西苑街道办事处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考察。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违约而造成的缺额,根据同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低于60分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在西苑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期内未发现影响录用问题的,办理相应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考生录用后,报工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和西苑街道办事处备案,试用期满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街道办事处核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享受相关待遇。
七.工资待遇
1.教师、校医:1780-2600元/月;
2.主厨:2800元/月;
3.其他人员:平均1580元/月;
4.试用期结束,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五项保险。
八.本招聘简章由威海经技区西苑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3863059118 邓园长 13863103809丛主任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苑街道办事处
201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