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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招警考试报名开始(1600人)
2017山东招警考试交流 313324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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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
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更好地为公安机关补充公安专业人才,根据《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97号)和《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精神,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下同)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广西警察学院公安专业2017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职委培研究生除外,以下简称“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4月11日至1999年4月11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 1991年4月11日至 1999年4月11日期间出生);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好;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9.生源地必须为广西;
10.具备人民警察招录的其他资格条件。
原则上,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6月25日,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处理。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没有达到毕业条件,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
2.不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
3.在读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非2017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但未参加此次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招警考试的,今后不再享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有关政策。
二、招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我区公安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名称、资格条件等信息将于2017年4月初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分两次进行:
第一次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考笔试。报名工作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各公安院校实施。第一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和公安院校负责。
第一次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1月28- 12月2 日
第二次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广西公安机关。报考者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实施。已被公安部机关及其直属行政单位、铁路、交通、民航公安机关和海关缉私机关(以下简称“中央国家机关”)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毕业生,不得报考广西公安机关。资格审查结束后,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森林公安局负责将资格审查结果在公安院校进行公示。符合报考条件且未参加第二次报名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第二次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4月11-13日
此外,已报名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考职位的人员,不得报考2017年我区公安机关面向社会人员招考的职位,可以报考我区2017年非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的职位(以下简称“面上公务员招考职位”,报考事项详见2017年度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同时报考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考职位和面上公务员招考职位的人员,如已确定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考职位体检人选的,取消面上公务员招考职位的录用资格。
中央国家机关确定拟录用人员的时间:2017年3月31日前
(三)上传照片和缴费
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在网上上传照片和缴费。考试费按有关规定收取。已在第一次报名中上传照片、缴费成功的人员,在第二次报名中视同缴费,不需要重复缴费、上传照片。报考面上公务员招考职位的人员需重新缴费。
第一次报名上传照片和缴费时间:2016年12月12-14日
三、笔试
全国统一组织笔试。部属公安院校报考人员笔试由院校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实施。广西警察学院报考人员笔试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广西人事考试院负责实施。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实行计算机化考试。
(一)笔试准考证
部属公安院校报考人员笔试考试准考证由院校所在地的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广西警察学院报考人员的笔试准考证由报考人员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7年1月4日10:00-8日11:00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的时间为2017年1月7、8日。具体安排如下:
1月7日上午9:00—11:30 申论
1 月7日下午 14:00—16:00 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1月8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计算机化考试)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具体时间待定。
(四)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中央国家机关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国家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广西公安机关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并在公安院校公布。
广西公安机关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17年4月上旬
四、面试
面试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实施(以下简称“面试实施机关”),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93号)等规定执行。面试地点统一设在南宁市。
(一)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实施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不超过1∶1.2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30%+专业科目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员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面试。
(二)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选必须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由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森林公安局负责。
(三)实施面试
面试人选确定后,面试实施机关将在公安院校的门户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考生按公告要求参加面试。
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面试成绩当天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但是考生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一周。
面试时间:2017年5月上旬前。
五、体能测评
面试合格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体能测评工作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实施。体能测评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地点统一设在南宁市。
体能测评时间:面试结束的2天内
六、体检
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实施。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面试结束后一周内。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政审环节。考察政审由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森林公安局按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经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考察政审时间:2017年6月上旬前
八、选择职位
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选择职位。职位选择工作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实施。考生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职位资格条件依次选择公安机关职位。笔试总成绩相同时,依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单项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考生一经选择职位,不能随意更改。前者如放弃职位选择,则依次递补,直至职位已无空缺或者合格人员全部选择完毕。放弃选择职位的考生,今后报考公安机关不再享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有关政策。职位选择地点设在南宁市。
职位选择时应执行任职回避规定。
选择职位时间:2017年6月中旬前。
九、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确定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和公安院校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新录用公务员在用人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非公安机关的单位。其中,录用到基层一线执法单位的人员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公安基层一线执法单位以外的单位。
录用审批时间:2017年6月底前。
十、优惠政策
(一)对少数民族报考者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申论单科成绩。
(二)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601号)规定,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十一、诚信档案管理
(一)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录用为公务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诚信档案供招录机关录用考察时参考。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在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进行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自治区公务员局 0771-5866446
自治区公安厅 0771-2893920
自治区森林公安局 0771-2266299
考务咨询电话:广西人事考试院 0771-550521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