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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确定,在全市开发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协管、乡镇消防员、公安警务辅助、敬老院协管员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范围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鲁办发电〔2017〕44号)文件规定的三类人员,即:
(一)政府已安置接收单位、因个人原因未领取安置介绍信或接收单位已安排工作岗位因个人原因未上岗的退役士兵,有到专项公益性岗位就业意愿且符合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的;
(二)对安置上岗后非个人原因待岗、且未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2017年5月7日后,与企业依法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有到专项公益性岗位就业意愿且符合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的;
(三)对因单位破产改制等原因解除劳动关系失业的人员,有到专项公益性岗位就业意愿且符合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的。
在信息统计阶段,当时未填报公益性岗位安置要求,但符合以上三项条件的退役士兵,经临清市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政策落实专班资格审核后,仍可参加报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岗位需要。
二、公益性岗位设置及数量
具体岗位设置及数量见《2017年临清市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汇总表》(附表一)。根据本次招聘情况,如需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退役士兵人数较多,本次招聘难以全部安置,市政府将继续开发公益性岗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有公益性岗位安置意愿,但未报名参加本次招聘的退役士兵,视为放弃公益性岗位安置。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7年7月5日至7月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临清市民政局。
(二)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2017年临清市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表二)一式两份,本人3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报名表》可登录临清政务网进行下载,网址:
http://www.linqing.gov.cn/。
2、《退伍证》或《转业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两份);
3、对退役后已安置上岗,又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因单位破产改制等原因解除劳动关系失业的人员,需提供《失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三证之一即可)原件及复印件,或解除劳动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临清市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政策落实专班在退役士兵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四、测评录用
(一)制定测评标准。用人单位应在招聘前,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制定测评标准,报临清市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在同等条件下,服役期间有立功表现者优先聘用。
(二)测评。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超出岗位开发数量的用人单位优先进行测评。临清市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派人对测评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测评结果在临清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经测评未被聘用的退役士兵,可以选择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开发数量的公益性岗位进行再次报名,按照再次报名的用人单位测评标准参加测评。
经多次测评仍未被聘用的退役士兵,可参加市政府第二批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安置。
(三)体检。测评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工作特点组织进行体检。
(四)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确定后,在临清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五、岗位管理及待遇
(一)岗位管理
本次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是由市政府统一开发,相关单位是用人主体单位。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工作机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管理制度,完善考核机制,确保公益性安置人员充分履行岗位职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或者出现《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等劳动合同法律法规规定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与招聘的退役士兵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工资及福利待遇,并及时报告临清市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政策落实专班:
1、在招聘过程中出现提供虚假材料、不如实填报本人情况、替考等弄虚作假现象的;
2、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3、达到退休年龄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违反工作纪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超过三次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岗位待遇
对用人单位按照实际聘用的退役士兵人数,给予专项公益性岗位补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17年1470元/人月)和社会保险补贴(按当地最低缴费基数和规定比例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待遇和标准等暂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如上级出台新的相关政策,将及时进行调整。
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按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执行。
六、其他
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开发信息发布网站为:临清政务网(http://www.linqing.gov.cn/)。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临清政务网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635-2318090。
监督电话:0635-2317755。
附表一:《2017年临清市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汇总表》.xls
附表二: 《2017年临清市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临清市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
领导小组政策落实专班
2017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