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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1号)和《2016年济宁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我市2016年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2016年济宁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招考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成绩不低于50分。
二、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招考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总成绩相同且同时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报考人员,同时确定为该职位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不足录用计划3倍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各招考职位进入面试人选见附件。
三、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三天( 2016年6月1日至6月3日),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报考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国税系统、地税系统的,分别由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济宁市国家税务局、济宁市地方税务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报考其他济宁市市直部门单位的,由招录机关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报考县市区直、乡镇机关的,由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地点以及有关问题请咨询相关负责部门(单位),咨询电话见《2016年济宁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附件中的《招考职位表》;报考济宁市国税系统的向济宁市国家税务局(0537-2978807)咨询。
面试人选须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单》。有关注意事项详见《2016年济宁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其《报考指南》。
四、面试人选递补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取消面试人选资格需要递补的,招录机关将从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五、面试时间、地点
2016年济宁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招考面试考点设在济宁市。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六、其他
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的面试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单独组织。我市公安机关招考职位的面试人选资格审查、面试人选递补将另行组织,有关事项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