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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德州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我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的查询
自今日起考生可登陆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zrs.gov.cn)、德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dzrs.gov.cn)进入“2016年德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查询系统”自行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
二、确定面试人选
经省公务员局批准,今年德州市面向社会考录公务员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含)。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招考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总成绩相同且同时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报考人员,同时确定为该职位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不足录用计划3倍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各招考职位进入面试人选见附件1。
三、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根据招考公告规定,请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于5月25日至5月27日抓紧向所报考部门(单位)人事科(处)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其中报考乡镇、县级机关(含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要向所报考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县级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法院、检察院的要分别向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法院、市检察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国税、地税职位的分别向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事科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由各招考部门(单位)人事科(处)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5月30日前将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原件(除身份证外均要求原件)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及有关注意事项详见《2016年德州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其《报考指南》。资格审查相关问题请咨询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见附件2。
四、面试人选递补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取消面试人选资格需要递补的,招录机关将从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五、面试通知书领取及面试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合格、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名单将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并由招考部门发放《面试通知书》,同时不再递补。面试人选须按照招考部门指定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工作与省直机关面试同步进行,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六、其他
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的面试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单独组织。有关事项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公告。监督电话:(0534)2687129、2687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