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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聘工作要求,现将2020年利津县中小学(幼儿园、东营市化工学校、弘毅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前置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报考2020年利津县中小学(幼儿园、东营市化工学校、弘毅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前置岗位,网上资格初审且已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
【即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网上资格初审且已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
二、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0年8月21日-22日(周五—周六)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请及时关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jin.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
(二)地点:利津县教育局(利津县城凤凰大道58号)楼后平房。
【现场资格审查必须由应聘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替代】
三、提供的材料
(一)《2020年利津县中小学(幼儿园、东营市化工学校、弘毅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缴费正在进行处下载)。
(二)本人签名的《应聘2020年利津县中小学(幼儿园、东营市化工学校、弘毅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报名网站—缴费正在进行处下载)。
(三)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位证书(无学位要求的除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中国学位认证电子报告》、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
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即2018、2019届)内未落实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交就业报到证。招聘岗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材料。
【学历信息认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学位信息认证】: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进行查询,打印《中国学位认证电子报告》;
(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招聘简章附件4,县区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
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学历认证等材料须在2020年8月16日前取得。
(六)应届高校毕业生(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二年,即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应届高校毕业生承诺书》(招聘简章附件5)和《“先上岗、再考证”承诺书》(招聘简章附件7)(以上两个均需签字并按手印)。
(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取得全国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应聘的,应提供就读期间军人服役证明;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应聘的,应提供当年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相关证明材料。
2.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个别材料除外)】
四、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现场资格审查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应于2020年8月23日上午11:00前到现场资格审查地点提交相关材料。
(三)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应根据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需要改报的应聘人员改报时只能改报《2020年利津县中小学(幼儿园、东营市化工学校、弘毅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中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岗位。无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时不再安排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应聘人员中,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确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报到证)的,可由高校出具相关说明,本人作出承诺,现场审核时签订承诺书(签字按手印)。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到证等材料须在2020年8月16日前取得。
(五)资格审查现场不提供打印服务,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六)笔试前置岗位现场资格审查疫情防控遵照《2020年利津县中小学(幼儿园、东营市化工学校、弘毅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第八条“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执行,请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
【考生提报的审核资料是根据报考岗位所需准备,请根据个人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报考笔试前置岗位的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0546-5629919、5629269
利津县教育局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