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妇幼保健院位于经济发达、风光秀丽的黄海之滨,是山东省首家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胶州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龙头,集妇幼保健、临床医疗、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医学教学与科研等职能于一体,被评为国家级爱婴医院、全国优质服务示范医院、全国妇幼保健服务质量优秀示范医院、全国诚信示范医院等荣誉称号。
为满足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专业人才:
一、妇产科临床专业2-3名:
1、条件:女性,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适应能力强,能胜任本职工作。
2、学历要求:相关专业应届或往届本科以上毕业生。
3、具备执业资质,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优先。
二、超声专业1名,放射专业1名:
1、条件: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适应能力强,能胜任本职工作。
2、学历要求:相关专业应届或往届本科以上毕业生。
3、具备执业资质,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外科专业1名:
1、条件: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适应能力强,能胜任本职工作。
2、学历要求:相关专业应届或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具备执业资质,普外专业,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优先。
四、儿科专业1名:
1、条件: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适应能力强,能胜任本职工作。
2、学历要求:相关专业应届或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具备执业资质,儿科专业,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优先。
以上人员待遇: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10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具备执业资质者,根据工作岗位执行工资标准4500——5500元/月(含“五险一金”)。医院设有职工餐厅,住宿困难者可提供宿舍。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
凡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简历(格式见附件)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等复印件邮寄至山东省胶州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或发送电子邮件至医院邮箱。
为满足医院发展需要,建立高素质人才队伍,现招聘中医儿科专业人才1名。
招聘条件:
一、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沟通能力,具备高度责任心、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适应能力强,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专业要求:中医儿科专业。
三、学历要求:中医儿科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执业资质优先录用。
四、待遇:待遇面谈,医院设有职工餐厅,并可向外地职工提供宿舍。
有意向者,将个人简历及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等复印件邮寄至胶州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或发送电子邮件至医院邮箱。
联系人:杨艳秋 电话:0532——58651508
地址:山东省青岛胶州市农场路26号,市内乘7、8、9、201、206路公交车可直达
邮编:266300
E-mail:jzfybj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