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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2018年潍坊市普通话水平培训与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语委办,市属各开发区文教局(教管中心、教管办)、语委办,各直属学校:
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潍政办发〔2012〕25号)要求和我市开展普通话县域验收工作的需要,为进一步做好 2018年全市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通话水平测试
(一)潍坊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测试人员范围
1.未持有有效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在岗教师;
2、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社会人员;
3、修满一年普通话课程的职业学校学生;
4、其他需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社会人员;
5、开展普通话县域验收工作相关领域的工作人员。
注意:高等(技师)院校教职工及在校学生的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由高校负责,地市测试中心不承担该类人员的测试任务;以上测试人员范围只包含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潍坊本地的人员,如工作单位在潍坊,但户籍不在潍坊,需提供本人工作证明及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工资流水(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为了区分测试人员身份,潍坊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可随时要求报名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潍坊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
1.网上报名及报名时间:考生登录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 http://sd.cltt.org/Web/signuponline/OnlineSign.aspx,选择“潍坊”,根据测试日期选择测试地点,按照报名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照片未上传或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无法参加测试,责任考生自负),正式考试前一周内打印准考证。考生如有疑问可联系测试地点所在地的测试点,各县市区测试点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1。
全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组织一次。上半年报名时间为 3月 7日至 3月 13日,下半年为 9月 5日至 9月 11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测试时间为 3月-4月份和 9月-10月份(具体测试日期安排见报名系统);测试合格者,可分别在 6月份和 12月份到各县市区测试点联系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测试不合格者在 3个月后方可重新报名补考。
2.现场缴费。根据《潍坊市财政局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具体缴费时间和地点请考生查看报名页面的“考生须知”,逾期没有完成缴费的考生不得参加测试。各县市区测试站一律安排考生代码自动分成的方式完成缴费。
二、普通话培训及考前工作
(一)加强考生的测试前培训工作。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教育部门及市直各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以及先培训后测试的原则,制定培训方案,开展形式多样、切实有效的培训活动。培训方案请于 3月 10日前报市语委办,市语委办将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培训时间进行抽查,查看培训效果。
(二)认真准备测试设备,确保测试质量。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需要一定数量的计算机,各测试点要选择配置较高、网络健全的机房作为测试场地,必要时同时开通 2-3个测试场地,并严格按要求做好测试系统的装配工作(见附件 3)。因测试系统装配不当造成无法正常测试的,将取消测试点测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潍坊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具体要求
1.各县市区测试点要积极组织,精心安排,切实加强对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学习《山东省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要求及考试纪律》(见附件 4),加强对应试人员的考前辅导和考风考纪教育,确保测试质量。各县市区测试时,市语委办将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督查,对执考不严、考场秩序混乱的测试点,将取消其资格;对由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者,成绩作零分处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在全市通报,代考者和被代考者三年内不得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2.迎接普通话县域验收工作的县市区,要对街道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学校及公共服务行业等相关领域人员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持有情况进行详细摸底统计。集中测试前一定要先组织培训,提高达标率,确保达到县域验收的要求。培训前一周将培训方案报市语委办,市语委办将组织专人对培训情况进行抽查,未组织培训或未按规定报培训方案的,市语委办一律不安排测试。联系人:董秀洁,电话: 0536-8263500,邮箱:wfsywb@163.com。
1.潍坊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各测试点联系方式
2.潍坊市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考生信息上报要求
3.潍坊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对测试室及考务人员要求
4.山东省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要求及考试纪律
潍坊市教育局潍坊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 1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