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滨州市市直和各县(市、区)事业单位选调市外滨籍工作人员的通知》规定,2023年度滨州市事业单位选调市外滨籍工作人员面试评议工作采取市直和县(市、区)分级组织的方式。市直事业单位面试评议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市、区)面试评议由各县(市、区)负责发布公告并组织实施。现将市直事业单位面试评议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面试评议通知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12月27日至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由本人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丢失,可凭临时身份证)到各报考的市直单位领取《面试评议通知单》(具体领取地址请咨询公告岗位需求表中的报名电话)。
二、面试评议时间地点
面试评议时间:12月29日(星期五)。具体面试评议集合时间、面试评议地点见《面试评议通知单》。
三、面试评议注意事项
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面试评议通知单》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丢失,可凭临时身份证),在规定的面试评议集合时间截止前到面试评议地点集合。未在规定的集合时间前到面试评议地点报到者和面试评议抽签开始后仍未到候考室报到者,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评议时,不得穿戴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装和饰品,违者取消评议成绩。
中 共 滨 州 市 委 组 织 部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