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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度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笔试成绩(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对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15年度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的最低资格分数线为60分。
二、资格审查人员范围及面试人选的产生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资格线以上,分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附件中加“Y”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入围人选。以上人员均应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对因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弃权产生的空缺,就该职位笔试最低资格线以上人员,由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事项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09日上午 9:00-11:30
下午13:30-16:00
地点: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二楼组织人事处(市南区巫峡路6号)
四、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需按规定的时间向报考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无业人员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 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审查的,被委托人要出具相关材料,同时还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需保持通讯畅通。因材料准备不全和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8266326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