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5年公开引进事业编制优秀教师公告》,经研究,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人社部门同意调动证明的人员,取消其引进资格。
进入递补考察范围的人员,须在本公告下发后7个工作日内(2015年8月12日至8月20日),提供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调动证明,送达高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潍坊高新区健康东街6699号第二孵化器主楼1129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同意调动证明者,取消引进资格。
有关考察、体检等事宜另行通知。
附:潍坊高新区2015年公开引进事业编制优秀教师考察递补名单
201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