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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4年博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公告规定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具体名单见《2014年博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
1、卫生类:2014年11月3日(星期一)。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综合类:2014年11月4日(星期二)。
上午8:30—12:00。
(二)地点
博山区人社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公室(博山区峨嵋山路20号)。
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一)《2014年博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14年博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二)笔试准考证(审验后退回)、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不受户籍限制的毕业生无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派遣期内毕业生,还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三)应聘岗位代码0111的人员,除提交相关资料和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毕业生,属于在岗的,要出具县(区)或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在岗且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服务期满的,要出具服务期满证书或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服务满证明。此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毕业生要出具聘用单位与本人签署的聘用合同;
(四)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五)国外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除应提供的材料外,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成绩单(同时附正规翻译公司翻译的中文对照译文)等材料;
(六)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须与网上报名提供照片相同)。
四、其他
(一)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按照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放弃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要求提供弃权证明材料。具体要求是:本人在其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注明报考的岗位代码、招聘专业、准考证号、放弃原因、联系电话、日期、按手印等内容,交至博山区人社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公室或传真到0533-4250892。
(三)未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的人员,请于2014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登陆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bsqhrss.gov.cn)下载打印。
(四)资格审核进入面试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单及缴纳面试考务费将在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33-4110144
附件:《2014年博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
博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