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5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16号),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确定2015年济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考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5分。
和森林公安机关人员报考其他机关人员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按照有关规定,现将面试人员名单进行公布。
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537-2967956 。
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