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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等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栖霞市201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段、学科及数量
1、中学段30名:语文3名、数学4名、英语6名、化学3名、生物3名、信息技术4名、音乐3名、美术4名。
2、小学段27名:数学10名、语文10名、音乐3名、美术4名。
3、职教段3名:会计1名、机械制造1名、平面设计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中学段、职教段教师: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学位);山东省生源或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的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学位);
2、小学段教师: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学位);山东省生源或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的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学位);栖霞市生源或具有栖霞市常住户口的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
3、定向招聘岗位仅限于以下人员报考: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统一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三年内(指2010、2011、2012年招募和选派)应聘的人员;
4、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须具备应聘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职教段除外);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可按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对待,但须于资格审查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手续。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服从组织安排;
2、热爱教育事业,体貌端正,口齿清楚,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3、除2014年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外,报考人员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可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除报考小学语文、数学教师不限专业外,报考其它岗位教师的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须与报考学科专业要求相一致。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所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应届毕业生均须于2014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http://www.sdqixia.gov.cn(栖霞市政府网)和http://www.qixiaedu.cn(栖霞市教育体育局网)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小于20K),上传的照片保证清晰可辨。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网上初审:报名期间指定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12小时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12小时后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自最后一次修改填报信息算起)。审核机关留存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5月8日17:00前向指定电话(0535-5211108)反映,在规定期限内未反映的,视为同意初审结果。报名系统于5月8日17:00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网上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应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两科共计80元。缴费成功后,于5月11日8:30至12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栖霞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5月6日至5月8日,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栖霞市教育体育局政工科(栖霞市跃进路510号)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或提交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确认。
符合定向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须携带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5月8日至9日到栖霞市教育体育局政工科(栖霞市跃进路510号)进行审核。有关材料包括: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审核无误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审查上述材料,还要对照省主管部门提供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名册进行审查),在栖霞市政府网(http://www.sdqixia.gov.cn)和栖霞市教育体育局网(http://www.qixia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准予参加定向岗位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定向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能参加定向岗位考试,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学段、学科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调整招聘计划。其中,定向招聘岗位将核减的招聘计划调整到同学段、同学科非定向招聘岗位;其它岗位将取消或核减后的招聘计划按顺序平均循环调整到小学段非定向数学、语文、音乐、美术学科。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栖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招聘资格条件,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在指定时间(网上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到栖霞市教育体育局政工科(栖霞市跃进路510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本人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栖霞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视为弃权。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及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印章的成绩表(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专业证明信及加盖院校教务部门印章的学习成绩表)、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于2014年7月底前提供)、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派遣)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书),其中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交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教段除外);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须提交用人单位或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手续。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交其他相应材料。
伪造学历证件(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应聘我市事业单位的处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如出现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5月17日
笔试内容分公共课和专业课两科。公共课总分100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内容。专业课总分100分,主要包括应聘者所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按公共课、专业课分别占20%、8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面试资格。笔试成绩在栖霞市政府网(http://www.sdqixia.gov.cn)和栖霞市教育体育局网(http://www.qixiaedu.cn)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学段、学科招聘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进入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面试考务费)。
面试采取试讲形式,分值100分。试讲内容范围为报考学段、学科现行通用教材。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当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音乐、美术学科增加技能测试(100分):音乐技能包括声乐、舞蹈或器乐、键盘、特长;美术技能包括素描、色彩。为保证人员素质,技能测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音乐、美术学科面试总成绩按试讲成绩与技能测试成绩相加除以2进行折算)4:6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学段、学科招聘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对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考生,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博士、硕士、省级优秀毕业生、普通院校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栖霞市政府网(http://www.sdqixia.gov.cn)和栖霞市教育体育局网(http://www.qixiaedu.cn)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对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按学段、学科招聘计划等额组织体检。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聘用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体检费用由聘用单位负担)。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部门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一方承担。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主管部门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考核工作。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国家对招聘岗位考核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如等额参加体检考核人员拟聘用公示并办理了聘用手续,则不再对该学段、学科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对办理聘用手续前,因拟聘用人员弃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以从该学段、学科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栖霞市政府网(http://www.sdqixia.gov.cn)和栖霞市教育体育局网(http://www.qixia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由组织统一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市教育体育局填写《栖霞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栖霞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栖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栖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到市教育体育局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由学校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四、其他
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消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栖霞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5211108
监督电话:0535-5210043
附:1、《栖霞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
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栖 霞 市 教 育 体 育 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