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管理工作的需要,切实加强公安基层派出所辅警力量,扎实推进“平安梁山”建设,认真落实梁山县2013年“十件实事”的有关要求,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梁山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和梁山县劳动就业办公室面向社会为县公安局基层派出所招聘一批女性合同制辅警队员,协助开展公安文职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数量计划
招聘对象为女性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和复转军人,招聘数量为20名。
二、报考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好,纪律观念强,作风正派,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和党政纪律处分;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热爱公安辅警工作,具有梁山县常住户口;
3、年龄要求:18-23周岁(1990年1月1日至1995年7月30日期间出生)
4、体征要求:无色盲、无色弱,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残疾,无重度扁平足,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0公斤;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本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复转军人需提供退伍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底版照片6张,当地派出所无违法违纪证明1份。报名时需交考务费120元。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凭有效证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后,领取、填写报名表。凭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经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考录资格。
3、考试。分笔试、体能测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形式,主要测试基本政治理论、基本法律法规和公文写作处理等。
(2)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测试内容包括100米、800米、仰卧起坐3个项目,参考公安部《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评分标准》计算成绩。
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试两项考试成绩,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以招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向社会公示。
4、体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安民警录用体检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致使聘用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按照体能成绩、政治面貌、学历、县级以上奖励等依次优先。
5、政审。参照《录用公安民警考核政审办法》的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致使聘用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照最终有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6、录取。对经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由梁山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和梁山县劳动就业办公室统一办理录用手续。
7、聘用。被录用人员持有关手续到梁山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报到后,统一培训,上岗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由梁山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五年。合同期满后,如工作需要,根据本人的工作表现,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合同。合同期间对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被聘用人员在合同期限内如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违反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权将聘用人员退回梁山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梁山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条款和规定予以解除合同。
8、工资待遇。被聘用人员每月保障1700元左右(含三险一金),实领工资950元左右,由县财政局从乡镇按各自招聘数量划拔(交付)到梁山县保安公司,统一核发。
四、具体事项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4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梁山县人力资源市场(梁山县法院东100米路北)
2、准考证领取时间:凭本人身份证,遵照电话或短信领取。
地点:梁山县人力资源市场 。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弃权。
3、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或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4、考试成绩公布地点:梁山县人力资源市场。
本简章由梁山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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