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全省统一阅卷评分,现将2015年德州市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录公务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的查询
自今日起考生可登陆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zrs.gov.cn)、德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dzrs.gov.cn)进入“2015年德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查询系统”自行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
二、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根据招考公告规定,今年的公务员考录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计算:报考普通党政机关人员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 的比例,报考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职位人员按申论占35%、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5%、公安基础知识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
三、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确定
经省公务员局批准,今年德州市面向社会考录公务员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含)。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与同一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四、面试资格审查
根据招考公告规定,请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于6月26日至6月29日抓紧向所报考部门(单位)人事科(处)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其中报考乡镇、县级机关(含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要向所报考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县级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法院、检察院的要分别向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法院、市检察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由各招考部门(单位)人事科(处)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7月1日前将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原件(除身份证外均要求原件)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
五、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属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交: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考公务员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原件);
(2)笔试准考证(原件);
(3)身体初检合格证明(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林业局森林公安职位人员提交,其它考生不需要提交)(原件);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
(5)二代身份证(原件经招录部门审核无误后,只需提交复印件);
(6)户口本或生源证明(专科毕业生提交,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需提交)(原件);
(7)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
2、属往届毕业生和社会报考人员需提交: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考公务员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原件);
(2)笔试准考证(原件);
(3)身体初检合格证明(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林业局森林公安职位人员提交,其它考生不需要提交)(原件);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5)二代身份证(原件经招录部门审核无误后,只需提交复印件);
(6)户口本(专科毕业生提交,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需提交)(原件);
(7)有工作单位的要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其中中小学教师报考的要提交县以上教育局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已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须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经用人部门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8)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
(9)报考初任检察官职位的考生需提交从事法律工作证明(原件)。
3、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交: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考公务员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原件);
(2)笔试准考证(原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 二代身份证(原件经招录部门审核无误后,只需提交复印件);
(5)户口本(专科毕业生提交,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需提交)(原件);
(6)除提交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上述由组织人事部门和团省委出具的考核认定证明材料,应明确说明其在“选聘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时的工作表现、思想政治表现,以及报到时间、服务期到期时间(时间具体到月份),其中,因借调(帮助工作)到县级以上(含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1个月及以上的时间应单独标明,不计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年限。
4、报考乡镇机关相关职位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进入面试的,要出具毕业证书、二代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材料,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就业(定向培养)协议或劳动合同的,要出具用工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用人部门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六、关于下一步的面试工作
资格审查合格、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名单以及面试公告将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并由招考部门发放《面试通知书》,届时请参加面试的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看有关信息,并携带有关证件按面试通知书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面试。面试工作与省直机关面试同步进行,时间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534)2687129、2687677。
附件:
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