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河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11月21日(星期五)早晨7:30准时到烟台开发区考务培训中心门前集合(海河派出所南,原招聘报名处),由工作人员当场收存所有人员的通讯工具(请提前在通讯工具上贴上自己的姓名),统一乘车前往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统一出发前仍未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要求
1.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
2.体检费用(300元,多退少补)由考生个人负担;
3.体检前1天禁酒,避免过度劳累、受凉,以免影响体检结果。11月20日晚上10:00以后禁食,晨起查体前禁食禁水,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其他问题
1.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需提交书面申请,并到人社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单位或个人负担。
2.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体检考生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迟到。不能参加体检者请于11月20日(星期四)上午11:30前电话回复开发区教育体育局(联系电话:6396721)。
3.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外界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违者取消体检资格。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由招聘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私自改动体检结果,或者由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
烟台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9日